石台县,隶属于安徽省池州市。安徽省石台县黄梅戏剧团建于1978年,前身是石台县文艺工作团。全团40余人,先后担任团长的有陈辉勋、叶鸿、席庆林等。主要演员有龚卫玲、刘晓辉、陈正安、黄丽丽、高农、袁卫东、马铁、吴江丽、陈小芳、江斌、王阜安、卢害云等。
安徽石台县黄梅戏剧团曾经辉煌一时,上演的主要剧目有《春草闯堂》、《泪洒相思地》、《费姐》、《天仙配》、《李慧娘》等。在1981年徽州地区青年演员,龚卫玲获一等奖,王阜安、卢害云获二等奖,陈正安、刘晓辉、汪斌获三等奖。
然而,上世纪90年代,随着电视的逐步普及,戏剧市场受到巨大冲击,加之吃“大锅饭”,剧团陷入低潮。石台县黄梅戏剧团职工一个月工资只有150元左右,一年只能演几十场戏,演员们有的调走,有的改行。
在这种情况下, 1992年,石台县文化局决定重组剧团领导班子,同时,对剧团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类似于今天的转企改制,“不过当时还只是机制改了,但体制没变。”石台县文广新局副局长何前生说,当时的办法就是内部强化职工素质,外部走市场化运作。
改革后的石台县黄梅戏剧团采取个人承包责任制,把骨干留下来,对冗员予以分流,从社会上聘用专业人才,采取按劳分配的新机制,组成一支能演出、能吃苦的队伍,到广东等地农村闯市场。
文化体制改革前,石台县黄梅戏剧团体制僵化,经营困难,剧团演职人员人心涣散,石台县黄梅戏剧团的发展是举步维艰,剧团也成了该县文化主管部门的“包袱”。实施文化体制改革后,剧团上下解放思想,不等不靠不要,剧团演职人员立足本地、放眼全国、锐意改革探索,不仅令剧团起死回生,还为石台县黄梅戏阔步“走出去”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这次改革改变了剧团的命运,“起死回生”的剧团每年演出场次达300余场之多,职工的月工资达到六七百元,“比当时的干部工资还要高一些”。
在尝到甜头后,剧团为了发展,勇敢地“走了出去”。从1995年开始,石台县黄梅戏剧团不再只是立足全省,而是放眼全国。从2003年开始,剧团每年在全国演出超过650场,每年收入160万元左右。
石台县黄梅戏剧团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在农村市场闯出一条新路。从濒临倒闭到重新焕发生机,石台县黄梅戏剧团的成功实践可谓我国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生动注脚,提供了审视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有着极强生命力和浓郁乡土气息的切入点。
改制后的石台县黄梅戏剧团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支继续在外地巡回演出,另一支则在本县演出,丰富城乡文化生活,送戏下乡。剧团也被中宣部、文化部授予全国“服务基层、服务农民”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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